部首:木
笔画:14
五笔: HLTS
。
直【卷十二】【,隱也。今十目所見是直也。”〖注〗㮚,古文直。文二重一
(直)正見也。左傳曰。正直爲正。正曲爲直。其引申之義也。見之審則必能矯其枉。故曰正曲爲直。从十目。謂以十目視。者無所逃也。三字會意。除力切。一部。今隷作直。
仓颉YVD
郑码ZIRF
部外笔画10
笔顺丨一丨フノフ丶一フ一丨ノ丶
异体字直
UNICODE编码:U+235B4, 十进制:144820, 二进制:100011010110110100, UTF-8:F0 A3 96 B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