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首:木
笔画:13
五笔: YLQS
直【午集中】【目部】 康熙筆画:8画,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,古隱字。十目所視,雖隱亦直。會意。俗作直,非。
直【卷十二】【,隱也。今十目所見是直也。”〖注〗㮚,古文直。文二重一
(直)正見也。左傳曰。正直爲正。正曲爲直。其引申之義也。見之審則必能矯其枉。故曰正曲爲直。从十目。謂以十目視。者無所逃也。三字會意。除力切。一部。今隷作直。
仓颉YVWD
郑码SJZF
部外笔画9
笔顺丶一丨フノフ丶一フ一丨ノ丶
异体字直
UNICODE编码:U+23588, 十进制:144776, 二进制:100011010110001000, UTF-8:F0 A3 96 8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