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備考·申集】【虫部】 康熙筆画:19画,部外筆画:13画
《海篇》與蠈同。
賊【卷十二】【戈部】
敗也。从戈則聲。昨則切
(賊)敗也。敗者、毁也。毁者、缺也。左傳。周公作誓命曰。毁則爲賊。又叔向曰。殺人不忌爲賊。从戈。則聲。此云則聲。貝部又云敗賊皆从貝會意。據从貝會意之云、是?字爲用戈若刀毁貝。會意而非形聲也。說稍不同。以周公誓命言。則用戈毁則、正合會意。昨則切。一部。今字从戎作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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