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中孚,字子正,吉阳(今海南三亚东北)人。高宗绍兴间知万宁县,擢知昌化军。有集,已佚。事见明正德《琼台志》卷三六。
本 名 | 陈中孚 |
主要作品 | 《茶岭》 |
所处时代 | 宋代 |
贡献
陈中孚为官清正廉明,勤于政务。 他根除户工两部库藏管理措施,杜绝了包班顶替、串通舞弊事件的发生; 他主张捐纳官员,要有真才实学,不能让不学无术之徒钻营为官; 他为科场防止舞弊提出四项建议,有利于科举选士,得到皇帝的奏准并实施。 陈中孚在担任漕运总督时,考虑到各省的粮食北运京城,大部分靠运河内运,由于河道淤塞,运输十分困难。陈中孚就会同两江总督琦善、江西河臣严火良等,实地勘察,奏明皇上,组织百姓,疏浚河道,治理沿途大湖,以利蓄水,不仅有利于漕运,而且也有利于百姓。
评价
陈中孚死后,道光皇帝下旨评价说:“署理山东巡抚,漕运总督陈中孚,嘉庆6年间,由翰林科道外用道员,经朕擢授巡抚、漕督,并命署理山东巡抚,办事实心。克勤厥职,伊年力尚强,方资倚界,兹因病溘逝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