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政举措
政治
清除权臣
参见:
胡惟庸案、蓝玉案
明初,官僚机构基本上沿袭了元朝,朱元璋进行了改革。首先是废除行省制。1376年,朱元璋宣布废除行中书省,设立承宣布政使司、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,分别担负行中书省的职责,三者分立又互相牵制,防止了地方权力过重。
在中央机构改革的重点是废除丞相制。明初中书省负责处理天下政务,地位最高。其长官为左、右丞相,位高权重,丞相极易与皇帝发生矛盾,明朝时以胡惟庸任相后最甚。
胡惟庸势力逐大,威胁皇权。而且胡惟庸日益骄横
,懈怠政事
。
于是,1380年,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的罪名处死了胡惟庸和有关的官员,同时宣布废除中书省,以后不再设丞相。
1393年,锦衣卫指挥使参奏蓝玉谋反,朱元璋随即令人将其拿下,并由吏部审讯。当吏部尚书詹徽令蓝玉招出同党时,蓝玉大呼:“詹徽就是我的同党!”话音未落,武士们便把詹徽拿下,审判官们目瞪口呆,不再审了。三天后,朱元璋将蓝玉杀死,尔后,就是大规模的清洗和株连。胡、蓝两案,前后共杀四万人。
打击贪官
参见:
郭桓案、空印案、大诰
朱元璋出身贫苦,从小饱受元朝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,所以,他登基后在全国掀起了“反贪官”运动,矛头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贪官污吏。
首先,他的对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员格杀
勿论。当他发现御史宇文桂身藏十余封拉关系拍马屁私托求进的信件后,立即派人对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进行调查。结果显示从上到下贪污腐败现象极其严重,他龙颜大怒,立即诏令天下:“奉天承运,为惜民命,犯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,一律处死,决不宽贷。”并称:从地方县、府到中央六部和中书省,只要是贪污,不管涉及到谁,决不心慈手软,一查到底。
其次,从自己身边“高干”开刀。明初的中书省下属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中,由于大量留用元朝的旧官吏,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。他们有恃无恐贪赃枉法。朱元璋对这些官员进行惩处。
朱元璋在位处理的贪污案
时间 | 主要案件 | 洪武十五年户部官员与地方官府勾结,采取预先空白报表盖印后私自填充虚假支出数额营私肥己贪污财物。朱元璋发现后,立即将各地衙门管印的长官全部处死;副长官打百棍边疆充军。
洪武十六年刑部尚书开济接受一死囚家贿银万两,用另一死囚做替死鬼。还勒索其他罪囚家人钱物,并导致一家二十口人全部自杀。
洪武十八年又查出户部侍郎
郭桓和各司郎中、员外郎与各地到中央缴纳课税的官员结成贪污团伙,采取多收少纳、捏报侵欺手段贪污国库物资折合粮食达两千四百万石的犯罪事实。朱元璋将这些贪官统统处死,各省、府、县牵连人员无一幸免。
洪武十八年工部许多官员借营建宫廷之机,采取虚报工匠工役人数天数多领工银,发放时克扣工匠银两私吞。朱元璋在一次突击检查中就查处侍郎韩铎、李桢贪污受贿案,并且带出中央专门派去监督工部的工科给事中。
洪武十八年兵部侍郎王志把征兵之机当作生财之道,接受逃避服兵役的世袭军户所送贿银达23万两。朱元璋把他也送上断头台。
洪武十九年刑部郎中、员外郎受贿虚报死亡并私放两死囚。这些贪官都被朱元璋斩首。
洪武十九年礼部侍郎章祥,伙同员外郎辛钦,私自侵吞皇帝赏赐公主婚礼的银两,被朱元璋拿了个正着。朱元璋为了监督各级官吏行为,专设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职位。洪武十九年都察院御史刘志仁奉命去淮安处理一宗案件。到达后他故意拖着案子不审,吃了原告吃被告,勒索两家许多钱物,还诱奸良家民女。后被朱元璋处死。朱元璋又查出六科有61个给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贪污受贿行为,一一做了处理。
洪武二十五年户部尚书赵勉伙同老婆内外受贿十几万银两东窗事发,结果夫妻二人被斩。
第三,朱元璋利用“剥皮揎草”的残酷刑法处置贪官,采取挑筋、断指、断手、削膝盖等酷刑。
“剥皮揎草”刑法,就是把那些贪官拉到每个府、州、县都设有的“皮场庙”剥皮,然后在皮囊内填充稻草和石灰,将其放在处死贪官后任的公堂桌座旁边,以警示继任之官员不要重蹈覆辙,否则,这个“臭皮统”就是他的下场。这种举措震慑了一批官员,使他们行为大为收敛。
第四,朱元璋对自己培养的干部决不姑息迁就。为了培养和提拔新力量,朱元璋专
门成立了培养人才的国子监,为没有入仕的年轻读书人提供升迁机会。他对这些新科进士和监生厚爱有加,还经常教育他们要尽忠至公,不为私利所动。然而洪武十九年,他派出大批进士和监生下基层查勘水灾,结果有141人接受宴请,收受银钞和土特产品。朱元璋在斩杀他们时伤心的连连叹气。
第五,朱元璋制定整肃贪污的纲领——《大诰》
和《醒贪简要录》。近两年时间编纂的《大诰》一书是他亲自审讯和判决的一些贪污案例成果的记录,书中还阐述他对贪官态度、办案方法和处置手段等内容。朱元璋下令全国广泛宣传这本书;他还叫人节选抄录贴在路边显眼处和凉亭内,让官员读后自律,让百姓学后对付贪官。
第六:允许民间百姓上访。明朝还有一项较为独特的制度,允许百姓扭送不法官吏。如果明朝官吏在征收税粮以及摊派差役作弊曲法,百姓既可以向上级官吏举报,也可以直接扭送。对于封建时代的百姓而言,完全打破了一贯“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”的传统惯例。赋予百姓直接查送官吏的权力,是中国几千年法治史中破天荒的政治创举。
上访,在明朝,受到了朝廷的保护,不仅如此,对于应当接访而没有接访处理的上级官员,亦要依法论处。
此外,朱元璋在午门外特设“鸣冤鼓”,民间百姓若有冤情在地方讨不回公道,可上京击鼓直接告御状。
作为开国之君的朱元璋,以残酷的法律严惩贪官污吏。其决心之大、力度之强、措施之精确,收到了强烈震慑作用。朱元璋从登基到驾崩,他“杀尽贪官”运动贯穿始终未减弱,但贪官现象始终未根除,晚年只能发出“朝治而暮犯,暮治而晨亦如之;尸未移而人为继踵,治愈重而犯愈多。”哀叹。
朱元璋当政31年,先后发起6次大规模肃贪,杀掉贪官污吏15万人。
集权统治
参见:
锦衣卫、巡检司
朱元璋派出大量名为“检校”的特务人员,暗中监视。有一次,学士宋濂上朝,朱元璋问宋濂昨天在家喝酒没有,请了哪些客人,宋濂一一照实回答。朱元璋听后满意地说:“果未骗朕。”
1382年,出于监控官员的需要,朱元璋将管辖皇帝禁卫军的亲军都尉府改为锦衣卫,并授以侦察、缉捕、审判、处罚罪犯等权力,这是一个正式的军事特务机构,由皇帝直接掌控。它有自己的法庭和监狱,俗称“诏狱”,诏狱里采取剥皮、抽肠、刺心等种种酷刑。朱元璋还让锦衣卫在朝廷上执行廷杖,有很多大臣惨死杖下,工部尚书薛祥就是这样被活活打死的。
但是到了晚年朱元璋逐步废除了锦衣卫及其特权,以及一些比较残酷的刑法。
在地方上,在各府县的重要地方,朱元璋还设置了巡检司,负责把关盘查、缉捕盗贼、盘诘奸伪。1370年,朱元璋下令设科取士,士人参与科举考试必须通过三场的考试,不过写法或偶或散,无定规。
勤政廉政
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最勤政的皇帝之一,他从来不
惮给自己增加工作量。从登基到去世,他几乎没有休息过一天。在遗诏中他说:“三十有一年,忧危积心,日勤不怠。”据史书的记载,从洪武十八年(1385)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,八天之内,朱元璋审批阅内外诸司奏札共一千六百六十件,处理国事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件,平均每天要批阅奏札二百多件,处理国事四百多件。
朱元璋的节俭,在历代皇帝中也堪称登峰造极。当了皇帝后,在应天修建宫室,只求坚固耐用,不求奇巧华丽,还让人在墙上画了许多历史故事,以提醒自己。朱元璋每天早饭,“只用蔬菜,外加一道豆腐”
。他所用的床,并无金龙在上,“与中人之家卧榻无异”。他命工人给他造车子造轿子时,按规定应该用金子的地方,都用铜代替。主管的官员报告说用不了很多黄金,朱元璋却说,他不是吝惜这点黄金,而是提倡节俭,自己应作为典范。朱元璋还在宫中命人开了一片荒来种菜吃。洪武三年(1370)正月的一天,朱元璋拿出一块被单给大臣们传示。大家一看,都是用小片丝绸拼接缝成的百纳单。朱元璋说:“此制衣服所遗,用缉为被,犹胜遗弃也。
”
任用官吏
朱元璋时期任用的官员
| 宰相
李善长(凤阳府定远县人,今属定远县)
胡惟庸(凤阳府定远县人,今属定远县)
功臣
封公爵
封侯爵
封伯爵
其他
徐达、常茂、邓愈、冯胜、李文忠、李善长、汤和
蓝玉、傅友德、康茂才、金朝兴、郭英、丁德兴、冯国用、耿再成、胡大海、廖永安
孟善、刘伯温、耿炳文、陆仲亨、唐胜宗、周德兴、华云龙、郑遇春、陈桓、谢成李新、费聚、俞通源
文豫章、何文辉、花茂、缪大亨、武德、宁正、王铭、叶旺、袁兴、袁义、郑用、刘成、郭云
参谋
刘基、章溢、宋濂、朱升、叶兑
在位年号
洪武:1368年—1398年,共使用31年。
洪武
| 元年
| 2年
| 3年
| 4年
| 5年
| 6年
| 7年
| 8年
| 9年
| 10年
| 公元
| 1368年
1369年
1370年
1371年
1372年
1373年
1374年
1375年
1376年
1377年
干支
| 戊申
己酉
庚戌
辛亥
壬子
癸丑
甲寅
乙卯
丙辰
丁巳
洪武
| 11年
| 12年
| 13年
| 14年
| 15年
| 16年
| 17年
| 18年
| 19年
| 20年
| 公元
| 1378年
1379年
1380年
1381年
1382年
1383年
1384年
1385年
1386年
1387年
干支
| 戊午
己未
庚申
辛酉
壬戌
癸亥
甲子
乙丑
丙寅
丁卯
洪武
| 21年
| 22年
| 23年
| 24年
| 25年
| 26年
| 27年
| 28年
| 29年
| 30年
| 公元
| 1388年
1389年
1390年
1391年
1392年
1393年
1394年
1395年
1396年
1397年
干支
| 戊辰
己巳
庚午
辛未
壬申
癸酉
甲戌
乙亥
丙子
丁丑
洪武
| 31年
| 公元
| 1398年
干支
| 戊寅
军事
军事建制
在军事上,朱元璋废除了管理全国军事的大都督府,将其分为
中、左、前、后、右五军都督府,并和兵部互相牵制。兵部有权颁发命令,但是不直接统率军队,都督府掌管军队的管理和训练,但是没有调遣军队的权力。这样,军权便集于皇帝之手。
北伐残元
明太祖北伐是明朝建立后针对北元的八次军事行动。
明太祖北伐次数 | 时间 | 明北伐灭元之战1367年—1369年明太祖第一次北伐
1370年
明太祖第二次北伐
1372年
明太祖第三次北伐
1380年
明太祖第四次北伐
1381年
明太祖第五次北伐
1387年
明太祖第六次北伐
1387年—1388年
明太祖第七次北伐
1390年
明太祖第八次北伐
1396年
外交
朱元璋登基之初曾派使臣下国书到日本,表达了两个意思:一是希望他们来朝贡,二是责令他们解决扰明倭寇问题。结果,国书送达后,日本不仅没来朝贡,反而砍了使者的脑袋。面对日本的羞辱,朱元璋恼羞成怒,扬言出兵,要征服日本。但最终并未真正出兵,在留给接班人的丹书铁券中,朱元璋规定日本为“不征之国”。
经济
与民休息
明朝建立伊始,朱元璋实行了发展生产,与民休息的政策。1368年,外地州县官来朝见,朱元璋对他们说:“天下初定,老百姓财力困乏,像刚会飞的鸟,不可拔它的羽毛;如同新栽的树,不可动摇它的根,重要的是休养生息”。
1370年,朱元璋接受大臣建议,鼓励开垦荒地,并下令:北方郡县荒芜田地,不限亩数,全部免三年租税。他还采取强制手段,把人多地少地区的农民迁往地广人稀的地区;对于垦荒者,由政府供给耕牛、农具和种子;并规定免税三年,所垦之地归垦荒者所有;还规定,农民有田五至十亩的,必须栽种桑、棉、麻各半亩,有田十亩以上者加倍种植。这些措施大大激发了农民垦荒的积极性。
除了民屯外,明初还有军屯和商屯。军屯由卫所管理,官府提供耕牛和农具。明军士屯守比例是:边地军队三分守城,七分屯田;内地军队二分守城,八分屯田。军粮基本上自给自足。商屯是指商人在边境雇人屯田,就地交粮,省去了贩运费用,获利更丰。商屯的实行,解决了军粮问题,同时也开发了边疆。
兴修水利
朱元璋十分重视兴修水利和赈济灾荒。在即位之初就下令,凡是百姓提出有关水利的建议,地方官吏须及时奏报,否则加以处罚。到1395年,全国共开塘堰大约40987处,疏通河流大约4162道,成绩卓然。朱元璋出身农民,深知灾荒给农民造成的痛苦,在他即位后,常常减免受灾和受战争影响的地区的农民的赋税,或给以救济。朱元璋还十分爱惜民力,提倡节俭。在朱元璋积极措施的推动下,农民生产热忱高涨。明初农业发展迅速,元末农村的残破景象得以改观。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,促进明代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。朱元璋的休养生息政策巩固了新王朝的统治,稳定了农民生活,促进了生产的发展。
移民政策
大明建国之初,由于连年战乱,加上疫病流行、黄河、淮河、运河连连泛滥,中原、江南人口锐减,而山西却未经大战,人口稠密。河南、河北、山东三省人口相加,还不及山西人口的一半。洪武八年,洪水暴发,淹了山东。江苏、河南、河北、安徽数省,洪水冲垮海堤,海水倒灌,把明朝廷的主要税收--盐场也一并冲毁。中原大地赤野千里,人迹罕见。正所谓白骨露於野,千里无鸡鸣。为此,朱元障下决心从山西大规模移民整修河堤、恢复盐场、发展生产。增加中原和江南人口。
明朝洪武移民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,历史最久的一次有组织有计划的迁移行动,涉及人数达百万之众。其声势之大,范围之广,旷古绝今。自古就有民谚:“问我祖先何处来,山西洪洞大槐树”。洪武移民不仅合理地分布了人口生存空间,而且移民与当地土著在文化上、心理上、习俗上经过长期的交融交换,地域文明必然会相互照应,培育出新的文明种子,为大明帝国成为当时世界最强盛的国家奠定了基础,为汉民族文化发展做出了贡献。
文化
紧抓教育
朱元璋在创立明王朝的过程中认识到,元朝之所以灭亡,除了统治者本身的素质以外,整个社会失于教化也是一个原因。因此,登基后,他就采取措施,兴建学校,选拔学官,并坚持把“教育工作”作为衡量地方官政绩的重要指标。为了选拔能听命于皇帝的官吏,明朝政府规定科举考试只许在四书五经范围内命题,考生只能根据指定的观点答卷,不准发挥自己的见解。答卷的文体,必须分成八个部分
称为“八股文”。
洪武九年(1376年)六月,山东日照县知县马亮任职考
满,入京觐见皇帝,州里给他下的评语是“无课农兴学之绩而长于督运”。针对这个鉴定,朱元璋的批示是:农桑乃衣食之本,学校是风化之源,这个县令放着分内的事不做却长于督运,这是他的职责吗?结果,那位马县令不但没有晋升反而被“黜降”了。
类似的事很久以前就发生过了。洪武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,退朝之后,朱元璋召儒臣谈论治国之道,大家畅所欲言,只有国子学官李思迪和马懿沉默不语。朱元璋极不高兴,把他们给贬了。之后,在下发给国子监的“通报”中说:身为人师,应该“模范其志,竭胸中所有,发世之良能,不隐而训……”李思迪和马懿,出身草野,能与皇帝议论国事,皇帝这么虚心请教,他们竟连一句话都不愿说,对皇帝尚且如此,还能指望他们尽心尽力教学生吗?
对待“高级教师”(国子学官),朱元璋的标准更高了,除了关注国计民生,还要具备参政议政的素质。呵呵,可以想见,那些生活在洪武朝的老师,尤其整天在朱元璋眼皮子底下晃悠的国子学官们,日子真是如履薄冰!
民族
朱元璋曾禁止蒙古色目人更易姓氏,限制回族内部通婚,明代回族没有优待身份。但朱元璋“御制至圣百字赞”以及明皇室关于修建清真寺和保护清真寺宗教职业人员的谕旨,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回族的宗教生活。
社会
养老政策
朱元璋保持着朴素的农民道德,对天下老年人施以特别的尊重。他颁布《存恤高年诏》,规定“所在有司精审耆民……年八十、九十,邻里称善者,备其年甲、行实,具状来闻。贫无产业,八十以上,月给米五斗、肉五斤、酒三斗;九十以上,岁加赐帛一匹、絮十斤;其田业仅足自赡者,所给酒、肉、絮、帛如之。”
洪武二十年,朱元璋怕有关部门执行不力,就又叮嘱礼部尚书,要以皇帝的名义再次重申一下这项政策。
为了让居家养老者有人服侍,洪武六年,明太祖朱元璋规定:“民年七十以上者,许令一子侍养,免其差役。”也就是说,为了更好地让70岁以上的老人安度晚年,国家允许老人的一个儿子免于服役。
对于那些孝敬老人的人,朝廷不但给予精神表扬,还给予物质奖励,赏赐衣物,发放奖金。而且,这些孝子孝女年老时可以享受特殊待遇,当他们年届60岁就可以享受普通老人80岁时才能享受的福利待遇。如果孝亲模范不幸成为孤老,那么他们在家就可以享受到在养济院的同等待遇,当地养济院会每月按标准把钱粮送到他们家中;去世后,政府还会发放三两银子作为丧葬费。
在朝廷的要求和带动下,各地形成了尊老养老的风气,赡养老人的要求也渗透到各地家法族规之中。被朱元璋称为“江南第一家”的浦江郑氏的《郑氏规范》是中国传统家法族规的代表作,其中规定,每逢朔望,家长率领众人参谒祠堂后要派人击鼓,同时族中子弟大声说:“听!听!听!凡为子者,必孝其亲。”以示对全族的训诫。族规规定:“男女年六十者,礼宜益膳。旧管尽心奉养,务在合宜。违者罚之。”“诸妇主馈,十日一轮,年至六十者免之。”所谓“旧管”是家族中负责婚丧嫁娶以及饮食的人员。也就是说,60岁以上的族人,应得到尽心侍养,餐饮方面应更加精良,还应免除老年妇女的厨房工作。
抑制商人
为了贬抑商人,朱元璋他特意规定,农民可以穿绸、纱、绢、布四种衣料。而商人却只能穿绢、布两种料子的衣服。商人考学、当官,都会受到种种刁难和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