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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湛

(963—1003)宋升州上元人,字惟清。五岁能诗,未冠著有《龆年集》。南唐李煜时举进士,有声于时。入宋,登太宗雍熙二年进士第。累迁比部员外郎,知郴、舒二州。真宗咸平二年直史馆,奉命使荆湖按视民事,条奏利病甚众。以才干凡五受命使西北议边要。后坐事削籍流儋州,会赦移惠州,至化州卒。有文集。

本 名 洪湛
字 号 字惟清
主要作品 《寄陈希夷》 《送新知永州陈祕丞瞻赴任》
所处时代 宋代
出生时间 九六三年

作品

湛著有文集十卷, 《宋史本传》传于世。

洪湛事迹

端拱初,通判寿、许二州。归宋,与左正言尹黄裳、冯拯、右正言王世则、宋沆伏阁请立许王元僖为储贰,词意狂率,太宗怒。时沆坐吕蒙正亲党,已出为宜州团练副使。上因语近臣曰:“储副,邦国之本,朕岂不知。但近世浅薄,若立太子,即东宫僚属皆须称臣,官职联次与上台无异,人情深所不安。此事朕自有时尔。”湛坐削职,出知容州,黄裳知邕州,拯知端州,沆知靖州,世则知蒙州。容之戍卒谋窃发者,湛侦知,亟斩之。再迁比部员外郎,知郴、舒二州。 咸平二年召还,命试舍人院,复直史馆。是秋,命与阁门祗候韩绍辉使荆湖按视民事,条奏利病甚众。还,判三司都磨勘司。又与王钦若同知贡举,未几,同修起居注。时议城绥州,边臣互言利害,遣湛与阁门祗候程顺奇同往按视,湛言城之利有七而害有二,遂诏营葺,终以劳人罢之。 湛美风仪,俊辩有材干,凡五使西北议边要。真宗有意擢任,顾遇甚厚。曲宴苑中,赋赏花诗,不移晷以献,深被褒赏。 五年春,有河阴民常德方讼临津尉任懿纳贿登第,事下御史台,鞫得懿款云:“咸平二年,补太学生,寓僧仁雅舍,因仁雅求院之主僧惠秦为道地,署纸许银七铤,仁雅、惠秦隐其二,易为五铤。惠秦素识王钦若已在贡院,乃因馆客宁文德、仆夫徐兴纳署纸于钦若妻李,李密召家仆祁睿书懿名于左臂,并口传许赂之数,入省告钦若。及懿过五场,睿复持汤饮至省,钦若遣睿语李,令取其银,懿未即与。既而懿预奏名授官,未行,丁内艰,还乡里。仁雅驰书索银,形于诅骂。”德方者,卖卜县市,获其书,以告中丞赵昌言,具其事奏白,请逮钦若属吏。 先是,钦若为亳州判官,睿其厅干,及代归,以睿从行而未除州之役籍。及贡举事毕,会州人张续还乡行服,托为睿去籍名。至是,钦若诉云:“睿休役之后,始佣于家,而惠秦未尝及门。”钦若方被宠顾,乃诏翰林侍读学士邢昺、内侍副都知阎承翰并驿召知曹州边肃、知许州毋宾古就太常寺别鞫,懿易款云:“有妻兄张驾举进士,识湛,懿亦与驾同造湛门,尝以石榴二百枚、木炭百秤馈之。懿之输银也,但凭二僧达一主司,实不知谁何?”乃以为湛纳其银。湛适使陕西,中途召还,时张驾已死,宁文德、徐兴悉遁去,钦若近参机务,门下仆使多新募至,不识惠秦,故无与左证。又固执知举时未有祁睿,遂以湛受银,法当死,特诏削籍、流儋州。懿杖脊、配隶忠靖军。惠秦坐受简札及隐银未入已,以年七十余,当赎铜八斤,特杖一百,黥面配商州坑冶。仁雅杖脊,配隶郢州牢城,而不穷用银之端。 初,王旦与钦若知举,出拜枢密副使,以湛代领其事。湛之入贡院,懿已试第三场毕,及官收湛赃,家实无物。湛素与梁颢善,或假颢白金器,乃取以输官。六年,会赦移惠州,至化州调马驿卒,年四十一。 湛时一子偕行,甚幼,州以闻,特诏赐钱二万,官为护丧还扬州。因诏命官配流岭外而没者,悉给缗钱,听其归葬,如亲属幼稚者,所在遣牙校部送之。湛有集十卷。

  • 《寄陈希夷》
    华山高万丈,莲峰映初日。中有希夷子,默坐养神谧。芝术无外求,巢由乃共匹。形迹任化迁,元枢守贞一。
  • 《送新知永州陈祕丞瞻赴任》
    零陵古郡枕湘川,太守南归得意年。茶味欲过衡岳寺,橘香先上洞庭船。锦衣照耀维桑地,石燕翻飞欲雨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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