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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棆

黄棆,字公择,罗源(今属福建)人。高宗绍兴二十七年(一一五七)进士,知海盐县,安仁县(本诗)。孝宗淳熙十四年(一一八七)至十六年为右正言(《宋会要辑稿》选举二二之八、礼五三之九)。出为湖北提刑,宁宗庆元元年(一一九五)罢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三之六○)。光宗初改广西东路转运官。宁宗即位,为广南路转运使。庆元五年(一一九九)致仕。清道光《罗源县志》卷一九有传。今录诗三首。

生平事迹

棆生于北宋靖康元年(1126年),11岁即刻苦读书,家贫不能得书,尝借书抄读,达旦不寐。南宋绍兴二十七年(1157年)登进士,历官海盐知县,广东东路转运官,特授朝议大夫,封罗源县开国男,食邑三百户,赐紫金鱼袋,敕巡广南东路转运使兼本路劝农使,兼提举本路盐事。 棆出任浙江海盐知县时,对辖内为非作歹之豪绅,敢于绳之于法,境内得以安定。南宋孝宗末,侍臣推荐人才35人,帝从中亲择忠厚无党者5人,黄棆居首。光宗初,特授右正言,上疏劝帝节俭,光宗赞其“卿甚讷忠”。后又屡次直言上疏,言切时务,其《论安农》中,提出以农为本,不能让贪官污吏无休止地向农民敲诈勒索。在《论明政刑》中指出,“民贫兵骄,官多吏冗”、“法禁未行,狴犴未清”需严加整治。在《论取士》中,揭露取士官场腐败行为。又在《论辟僧道》中,劝皇帝以梁武帝身灭国亡为鉴,“持公道,远僧尼”。至于闽中利害,尤知无不言,深得帝之嘉勉。朱熹等有识之士,亦深表赞许,并广为传播。 棆为官时,举贤任能,曾举荐24人为官。任广西考察臧否时,能深入细察,直言不讳,分别官吏好坏,曾察知贵州陈谠等7人为“臧”,知吉阳军梁和等5人为“否”,众人咸服其公。 南宋庆元五年(1199年)黄棆辞官,授秘阁修撰、集英殿修撰,嘉泰二年(1202年)卒,终年76岁,卒后赠少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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