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995—1057)眉州人,字昌言。少孤力学。仁宗景祐四年进士。累官刑部员外郎、知制诰,同判太常寺。上疏力请广言路、尊儒术、防壅蔽、强宗室、重农桑、禁奢侈,有补于时。为人纯素忠谨,以律度自居。
本 名 | 石扬休 |
字 号 | 字昌言 |
主要作品 | 《海棠》 《句》 《谢文莹师携琴见访》 《官满借居》 《天津桥·下马过天津》 等 |
所处时代 | 宋代 |
民族族群 | 汉人 |
出生地 | 眉州眉山 |
出生时间 | 995 |
人物简介
石扬休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眉山市)人。 仁宗景祐五年(1038)进士。授同州观察推官,迁知中牟县。后以刑部员外郎知制诰、同判太常寺,兼勾当三班院,为宗正寺修玉牒官。迁工部郎中,未及谢,於嘉祐二年卒,年六十三。 有《西斋文集》十卷,已佚。事见《名臣碑传琬琰集》中集卷一六范镇撰《石工部扬休墓志铭》,《宋史》卷二九九有传。
史籍记载
《宋史》卷二百九十九·列传第五十八·石扬休传 石扬休,字昌言,其先江都人,唐兵部郎中仲览之后,后徙京兆。七代祖藏 用,右羽林大将军,明于历数,尝召家人谓曰:“天下将有变,而蜀为最安处。”乃去依其亲眉州刺史李滈,遂为眉州人。 扬休少孤力学,进士高第,为同州观察推官,迁著作佐郎、知中牟县。县当国西门,衣冠往来之冲也,地瘠民贫,赋役烦重,富人隶太常为乐工,侥幸免役者凡六十余家。扬休请悉罢之。改秘书丞,为秘阁校理、开封府推官,累迁尚书祠部员外郎,历三司度支、盐铁判官。坐前在开封尝失盗,出知宿州。 顷之,召入为度支判官,修起居注。初,记注官与讲读诸儒,皆得侍坐迩英阁。扬休奏:“史官记言动,当立以侍。”从其言。判盐铁勾院,以刑部员外郎知制诰、同判太常寺。初,内出香祠温成庙,帝误书名称臣,扬休言:“此奉宗庙礼,有司承误不以闻。”帝嘉之。兼勾当三班院,为宗正寺修玉牒官。迁工部郎中,未及谢,卒。 扬休喜闲放,平居养猿鹤,玩图书,吟咏自适,与家人言,未尝及朝廷事。 及卒,发楮中所得上封事十余章,其大略:请增谏官以广言路,置五经博士使学者专其业,出御史按察诸道以防壅蔽,复齿胄之礼以强宗室,择守令,重农桑,禁奢侈,皆有补于时者。然扬休为人慎默,世未尝以能言待之也。至于诰命,尤非所长。 平生好殖财。因使契丹,道感寒毒,得风痹,谒告归乡,别坟墓。扬休初在乡时,衣食不足,徙步去家十八年。后以从官还乡里,畴昔同贫窭之人尚在,皆曰:“昌言来,必赒我矣。”扬休卒不挥一金,反遍受里中富人金以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