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虚(《舆地纪胜》卷五六作益虚),广平曲周(今属河北)人。若水兄。高宗绍兴三年(一一三三)守司农寺丞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七○)。五年,充襄阳府路置司参度官(同上书卷八九)。六年,擢荆湖北路转运判官。八年,为军器监丞。十一年,知宣州,为岳飞幕客。十二年,因议时政罢职,徽州羁管。事见清光绪《湖南通志》卷二七六。
本 名 | 李若虚 |
主要作品 | 《过浯溪观中兴磨崖因成一绝》 |
所处时代 | 宋代 |
出生地 | 洺州曲周县 |
人物介绍
李若虚,洺州曲周县(今河北曲周县)人。北宋末年殉难名臣李若水之次兄。以小吏入仕,南宋绍兴五年至八年(1135—1138)在岳家军中任职,后调至南宋中央政府,官至司农卿。岳飞遇害后,李若虚也受牵连,被罢官夺职,后又遭流放,最终死于贬所。
社会关系
李若虚,是北宋末死难的李若水之次兄。宋钦宗靖康时,李若虚尚未出仕 。
履历
南宋初年,李若虚因抚恤而入仕,曾任秀州司户参军 。 绍兴三年(1133年),右承务郎李若虚任司农寺丞,殿中侍御史常同论李若虚“人物粗恶”,旋罢 。 绍兴五年(1135年)五月,宋廷发表右承奉郎李若虚取代陈子卿,任岳飞制置司参议官 。时李若虚途经荆湖南路永州祁阳县浯溪,参观中兴摩崖,题诗曰:“元颜文字照浯溪,神物于今常护持。崖边尚有堪磨处,留刻中兴第二碑。” 表述了自己的志向。十二月,李若虚兼提点荆湖北、襄阳府路招讨司屯田公事 。 绍兴六年(1136年)二月,因岳飞上奏,宋廷发表右宣义郎李若虚任京西南路提举兼转运、提刑公事 。三月,李若虚上申宋廷,岳飞母死丁忧 。九月,岳飞二次北伐后回鄂州,目疾发作,由参谋官薛弼和参议官李若虚主管宣抚司事务 。十一月,李若虚将岳家军俘获之伪齐骁将薛亨押送至“行在”平江府,擢荆湖北路转运判官 。 绍兴七年(1137年),侍御史周秘论李若虚“止尝历秀州司户一考”,“尤为超躐”,仍复任岳飞宣抚司参议官 。岳飞因并统淮西等军大举北伐的计划被宋廷取消,愤而辞职。王贵与李若虚前往庐山东林寺,敦请岳飞出山复职 。 绍兴八年(1138年)四月,右宣教郎李若虚改任军器监丞。枢密副使王庶往江、淮措置边事,奏举李若虚任枢密行府谘议参军 。十二月,李若虚改任户部员外郎 。 绍兴九年(1139年),李若虚任司农少卿 。 绍兴十年(1140年),金军毁约南侵。李若虚奉宋廷之命,前往制止岳飞北伐,岳飞不愿听从,李若虚自愿承担矫诏之罪,支持岳飞进军 。七月,李若虚返回“行在”临安府,报告宋廷:“敌人不日授首矣,而所忧者他将不相为援。” 十二月,李若虚升司农卿 。 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岳飞率军援淮西,李若虚前往岳飞军中,后随岳飞返回“行在”临安府。岳飞被削夺兵柄前夕,宋廷发表李若虚充秘阁修撰,任宣州知州,旨在不让李若虚与岳飞朝夕相处,出谋划策 。 绍兴十二年(1142年),岳飞遇害后,李若虚受罗汝楫弹劾,罢官夺职,制词说:“奸人败谋,即申邦宪,馀党附会,难逭刑章。以尔凡陋,本无他能,每恣轻儇,殊乏素行。顷预军谘之列,专为利禄之图。诞谩不根,好莠自口,甘奴隶之鄙态,曾市廛之弗为。豢成狡兔之谋,卒陷鸣枭之恶。” 五月,李若虚又因“窃议时政”,“不自循省,唱为浮言”,被送徽州“羁管” 。 李若虚死于贬所。宋孝宗为岳飞平反后,因其孙李机请求,宋廷为李若虚追复原官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