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判争猫儿状
[唐代]裴谞
猫儿不识主,傍家搦老鼠。两家不须争,将来与裴谞。
又判争猫儿状译文
作者简介
裴谞[唐代]
裴谞(719—793)字士明,闻喜人,裴宽之子。裴婿明经及第后.初仕河南参军事,累迁京兆仓曹参军,由于虢王李巨的表荐,又调为襄、邓营田判官,他为人清明豁达,举止潇洒。 天宝十四载(755年),安禄山攻陷东都洛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