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诗前两句写柳的风姿可爱,后两句抒发感慨,是一首咏物言志的七绝。
诗中写的是春日的垂柳。最能表现垂柳特色的,是它的枝条,此诗亦即于此着笔。首句写枝条之盛,舞姿之美。“春风千万枝”,是说春风吹拂,千丝万缕的柳枝,随风起舞。一树而千万枝,可见柳之繁茂。次句极写柳枝之秀色夺目,柔嫩多姿。春风和煦,柳枝绽出细叶嫩芽,望去一片嫩黄;细长的柳枝,随风飘荡,比丝缕还要柔软。“金色”、“丝”,比譬形象,写尽早春新柳又嫩又软之娇态。此句上承春风,写的仍是风中情景,风中之柳,才更能显出枝条之软。句中叠用两个“于”字,接连比况,更加突出了“软”和“嫩”,而且使节奏轻快流动,与诗中欣喜赞美之情非常协调。这两句把垂柳之生机横溢,秀色照人,轻盈袅娜,写得极生动。《唐宋诗醇》称此诗“风致翩翩”,确是中肯之论。
这样美好的一株垂柳,照理应当受到人们的赞赏,为人珍爱;但诗人笔锋一转,写的却是它荒凉冷落的处境。诗于第三句才交代垂柳生长之地,有意给人以突兀之感,在诗意转折处加重特写,强调垂柳之不得其地。“西角”为背阳阴寒之地,“荒园”为无人所到之处,生长在这样的场所,垂柳再好,又有谁来一顾呢?只好终日寂寞了。反过来说,那些不如此柳的,因为生得其地,却备受称赞,为人爱惜。诗人对垂柳表达了深深的惋惜。这里的孤寂落寞,同前两句所写的动人风姿,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;而对比越是鲜明,越是突出了感叹的强烈。
这首咏物诗,抒发了对永丰柳的痛惜之情,实际上就是对当时政治腐败、人才埋没的感慨。白居易生活的时期,由于朋党斗争激烈,不少有才能的人都受到排挤。诗人自己,也为避朋党倾轧,自请外放,长期远离京城。此诗所写,亦当含有诗人自己的身世感慨在内。
此诗将咏物和寓意熔在一起,不着一丝痕迹。全诗明白晓畅,有如民歌,加以描写生动传神,当时就“遍流京都”。后来苏轼写《洞仙歌》词咏柳,有“永丰坊那畔,尽日无人,谁见金丝弄晴昼”之句,隐括此诗,读来仍然令人有无限低回之感,足见其艺术力量感人至深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