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暇誉”。悠闲逸乐。
引《国语·晋语二》:“优施起舞,谓里克妻曰:‘主孟啗我,我教兹暇豫事君。’”
韦昭注:“暇,闲也;豫,乐也。”
《文选·马融<长笛赋>》:“於是游閒公子,暇豫王孙……乃相与集乎其庭。”
李善注:“豫,乐也。”
《文选·王融<三月三日曲水诗序>》“信可以优游暇豫” 李善注:“《孙子兵法》:‘人效死而上能用之,虽优游暇誉,令犹行也。’誉,犹‘豫’,古字通。”
冰心《寄小读者》二四:“我扶轮屏息,偶然侧首看见阑旁士女,容色暇豫,言笑宴宴,始恍然知自己一身责任之重大。”
⒉ 闲暇。亦指闲暇的时间。
引三国魏何晏《景福殿赋》:“鳩经始之黎民,辑农功之暇豫。”
南朝宋谢灵运《斋中读书》诗:“卧疾丰暇豫,翰墨时间作。”
夏丏尊叶圣陶《文心》三一:“品性急躁的作家即使在暇豫的时候也写不出十分闲适的文章。”
叶圣陶《倪焕之》十五:“他有很多的暇豫去想时刻纠缠在心上的重大问题。”
悠闲安逸。《文选.马融.长笛赋》:「于是游闲公子,暇豫王孙,心乐五声之和,耳比八音之调。」南朝梁.刘勰《文心雕龙.杂文》:「凡此三者,文章之枝派,暇豫之末造也。」也作「暇逸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