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妇人封号。 晋已有此称。 唐制,五品母妻为“县君”。 宋庶子、少卿监、司业、郎中、京府少尹、赤县令等官之妻封“县君”。 元制与唐制同。 明代郡王曾孙女称“县君”。
引《晋书·后妃传上·宣穆张皇后》:“魏正始八年崩,时年五十九,葬洛阳高原陵,追赠广平县君。”
唐韩愈《虞部员外郎张府君墓志铭》:“母曰太原县君。”
宋王明清《春娘传》:“太守谓玉曰:‘汝今为县君矣,何以报我?’”
清俞樾《茶香室丛钞·室人》:“﹝宋﹞政和中,改郡县君号为七等……县君为室人、安人、孺人。”
⒉ 命妇的通称。
引金董解元《西厢记诸宫调》卷八:“鶯鶯已是县君, 君瑞是玉堂学士。”
元无名氏《鸳鸯被》第二折:“若是得了官呵!金冠霞帔,駟马高车,你便是夫人县君也。”
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十四:“我县君即是街南赵大夫的妻室。”
妇人的封号。始于晋朝,唐朝时封五品官母、妻为「县君」,宋、元沿置。至明清两朝为宗室女子的称号,位次于郡主、县主。在小说中多为高级官员的母亲或妻子的通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