宪章
(1) 典章制度
⒈ 典章制度。
引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触情放慝,不顾宪章。”
北齐颜之推《颜氏家训·文章》:“朝廷宪章,军旅誓誥,敷显仁义,发明功德,牧民建国,施用多途。”
唐吴兢《贞观政要·论赦令》:“智者不肯为恶,愚人好犯宪章。”
明汤显祖《南柯记·荐佐》:“庶使臣政绩有闻,宪章无紊。”
⒉ 引申指法度。
引唐李白《古风》之一:“废兴虽万变,宪章亦已沦。”
王琦注:“宪章,谓诗之法度。”
⒊ 效法。
引《礼记·中庸》:“仲尼祖述尧舜,宪章文武。”
宋苏轼《集英殿春宴教坊词·教坊致语》:“宪章六圣之典謨,斟酌百王之礼乐。”
《明史·蒋德璟传》:“愿宪章二祖,修復旧制。”
清龚自珍《古史钩沉论二》:“盖宪章者文武,而匪宪章宣王,史之小罪三。”
⒋ 具有宪法作用的文件。亦指规定国际机构的宗旨、原则、组织的文件,如《联合国宪章》。
法度典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