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ㄒ一ㄢˋ ㄅㄨˋ
结构:宪(上下结构)部(左右结构)
⒈ 刑部。
引《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诸曹侍郎并改为郎。又改吏部为选举郎,礼部为仪曹郎,兵部为兵曹郎,刑部为宪部郎,工部为起部郎,以异六侍郎之名。”唐白居易《微之就拜尚书居易续除刑部因书贺意兼咏离怀》:“我为宪部入南宫,君作尚书镇浙东。”《资治通鉴·唐玄宗天宝十一载》:“改吏部为文部,兵部为户部,刑部为宪部。”
(1)(名)〈书〉法令:~令。
(2)(名)宪法:~章。
(1)(名)部分:内~。
(2)(名)某些机关的名称或机关企业中按业务而分的单位:外交~|门市~。
(3)(名)军队(连以上)等的领导机构或其所在地:司令~。
(4)(名)指部队。
(5)(动)〈书〉统辖;统率:所~。
(6)(量)用于书籍、影片等:两~字典。
(7)〈方〉(量)用于机器或车辆:两~汽车。
(8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