骫法
(1) 枉法
⒈ 亦作“骩法”。枉法。 《新唐书·忠义传上·李憕》:“尹萧炅内倚权,骫法殖私。
引憕裁抑其谬,吏下赖之。”
《明史·谢迁传》:“孝宗晚年慨然欲釐弊政。而内府诸库及仓场、马坊中官作奸骫法,不可究詰。”
清钱泳《履园丛话·景贤·书南园先生事》:“冒賑折捐,固皆由王亶望骩法营私,但查亶望为藩司时, 毕沅曾两署陕甘总督,近在同城,岂竟毫无闻见。”
鲁迅《中国小说史略》第二七篇:“﹝《圣朝鼎盛万年青》﹞则记康熙帝以大政付刘墉、陈宏谋,自游江南,歷遇奸徒骫法,英杰效忠之事。”
枉法。即专讲情面,不依法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