闻所未闻的意思
闻所未闻
(1) 所听到的事从来未曾听过。多指奇闻异事
⒈ 见“闻所不闻”。
听到从未听过的事。
【解释】闻:听到;未:没有。听到的是以前从来没有听过的。形容传说的事物或消息新鲜、奇特。
【出处】《史记 郦生陆贾列传》:“越中无足与语,至生来,令我日闻所未闻。”
【示例】今日见了紫菱姐姐飞来飞去,业已奇极;谁知还有海外这些异事,真是闻所未闻。清 李汝珍《镜花缘》第六十回
【近义词】见所未见、前所未闻
【反义词】司空见惯、习以为常、不足为奇、耳熟能详
【语法】闻所未闻动宾式;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道理、内容等。
字义分解
(1)(动)听见:~见。
(2)(名)消息:新~。
(3)(名)名声:艳~。
(4)(名)知识;见闻:博学多~。
(5)(动)用鼻子嗅:味道好~。
1. 处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场所。处所。
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
3. 量词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
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所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所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所有。各尽所能。所向无敌。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
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所敬。
6. 姓。
(1)不;不曾:~便。
(2)(名)地支的第八位。参看〔干支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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