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饰有鸟形、鸟羽或象骨的酒器。一说为牺尊和象尊的合称。
引《礼记·明堂位》:“季夏六月,以禘礼祀周公於大庙,牲用白牡,尊用牺象。”
郑玄注:“尊,酒器也。牺尊以沙羽为画饰,象骨饰之。”
《左传·定公十年》:“且牺象不出门,嘉乐不野合。”
杜预注:“牺象,酒器,牺尊,象尊也。”
孔颖达疏:“郑众云……牺尊饰以翡翠,象尊以象凤凰。 阮諶《三礼图》:牺尊画牛以饰,象尊画象以饰,当尊腹上画牛象之形。 王肃以为牺尊象尊为牛象之形,背上负尊。 魏太和中, 青州掘得齐大夫子尾送女器,为牛形而背上负尊,古器或当然也。”
唐刘禹锡《上仆射李相公启》:“夫沟中之木,与牺象同体。追琢不至,坐成枯薪;朱而蓝之,犹足为器。”
明杨珽《龙膏记·起衅》:“南衙北府无相抗,怎把干戈暗藏牺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