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ㄨˋ ㄗㄜˊ
结构:物(左右结构)则(左右结构)
⒈ 事物的法则。
引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考中度衷以蒞之,昭明物则以训之,制义庶孚以行之。”韦昭注:“物,事也。则,法也。”宋叶适《代薛明瑞上遗表》:“灼见物则,不失义理之中;审知治原,常以仁恕为本。”清方以智《物理小识·气论》:“理以心知,知与理来,因物则而后交格以显,岂能离气之质耶!”
(1)(名)东西:~品|宝~。
(2)(名)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对的环境:~议。
(3)(名)内容、实质:言之有~。
(1)(名)规范。
(2)(名)规则。
(3)(动)效法。
(4)(量)用于分项或自成段落的文字的条数。
(5)(连)表示因果关系的词。
(6)(连)表示转折关系的词。
(7)(连)表示肯定判断的词。
(8)(连)表示两件事在时间上前后相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