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科举时代县试初试合格者的名单排写成圆圈,以示不分次第,叫团案。复试正式入选的,名单按名次先后排列,叫长案。
引《儒林外史》第十六回:“匡超人买卷子去应考。考过了,发出团案来,取了。”
旧时县试,初选时合格的名单,入选人的名字不分名次写在一起,称为「团案」。
(1)(形)圆形的:~扇。
(2)(名)(~儿)米或粉做的圆球形食物:糯米~。
(3)(动)把东西揉成球形。
(4)(动)会合在一起:~结。
(5)(名)工作或活动的集体:社~。
(6)(名)军队的编制单位;一般隶属于师;下辖若干营:~长。
(7)(名)青少年的政治性组织;如儿童团、青年团等;在我国特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。
(8)(量)用于成团的东西:一~麻绳。
(1)(名)(~子)狭长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:~板|~秤。
(2)(名)(~子)案件:~子。
(3)(名)案卷;记录:~卷|病~|档~。
(4)(名)提出计划、办法或其他建议的文件:方~|提~。
(5)(名)同“按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