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ㄨㄟˇ ㄈㄚˇ
结构:委(上下结构)法(左右结构)
haO86.com枉法。
⒈ 枉法。
引宋王安石《上仁宗皇帝言事书》:“又况委法受赂,侵牟百姓者,往往而是也。”
1. 任,派,把事交给人办:委托。委派。委任。委员。委以重任。
2. 抛弃,舍弃:委弃。委之于地。
3. 推托,卸:推委。委罪。
4. 曲折,弯转:委曲。委婉。委屈。
5. 积聚:委积。
6. 末、尾:原委。穷源意委(追究事物本原及其发展)。
7. 确实:委实。
8. 无精打采,不振作:委顿。委靡。
(1)(名)由国家制定或认可;并强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:宪~。
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写~。
(3)(名)标准样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
(4)(名)佛教的教义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术。
(5)姓。
(6)(动)效法:~后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