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突厥、回纥官名,以可汗子弟及宗室充任。 吐鲁番发现的木柱文字作“特银”。新、旧《五代史》和《辽史》、《元史》分别译写为“狄银”、“惕隐”、“的斤”。或讹为“特勒”。
引《北史·突厥传》:“大官有叶护,次设,次特勤。”
《周书·突厥传》作“特勒”。 《旧唐书·突厥传下》:“其官有叶护,有特勤,常以可汗子弟及宗室为之。”
《新唐书·突厥传上》:“其别部典兵者曰设,子弟曰特勒,大臣曰叶护。”
近世在蒙古发现的唐《契苾明碑》、《阙特勤碑》,碑文及碑额皆作“特勤”。 清钱大昕《十驾斋养新录·特勤当从石刻》:“顾氏《金石文字记》,歷引史传中称‘特勒’者甚多,而凉国公《契苾明碑》,‘特勤’字再见。又柳公权《神策军碑》,亦云大特勤嗢没,斯皆书者之误。予谓……史文转写,或失其真,唯石刻出於当时真迹,况《契苾碑》宰相娄师德所撰, 公权亦奉敕书,断无譌舛,当据碑以订史之误,未可轻訾疑也。”
范文澜蔡美彪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五章第一节:“回纥最高统治者为可汗。次为特勤(亲王,史书都写作特勒)、叶护(副王、总督)、设(也译作杀,别部领兵者)。特勤、叶护、设常以可汗的子弟及宗室充任。”
特殊的勤务。
如:「为了执行这次任务,特请警方出动特勤小组支援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