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代科举制度的一种特殊规定:考进士多次不中者,另造册上奏,经许可附试,特赐本科出身,叫“特奏名”,与“正奏名”相区别。参阅范文澜蔡美彪等《中国通史》第四编第一章第一节。
引《宋史·选举志一》:“开宝三年,詔礼部閲贡士及十五举尝终场者,得一百六人,赐本科出身。特奏名恩例,盖自此始。”
《宋史·选举志一》:“二十一年,御试得正奏名四百人,特奏名五百三十一人,中兴以来,得人始盛。”
(1)(副)特殊;超出一般:~等|~效。
(2)(副)特地:~意|~邀。
(3)(名)指特务:敌~|防~。
(4)(副)〈书〉只;但:不~此地也。
(1)(名)演奏:合~|~鸣曲|~国歌。
(2)(名)发生;取得:~效|大~奇功。
(3)(名)臣子对帝王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:~本|~功|~疏|~闻|~议|~折。
1.人或事物的称谓:名字。名氏。名姓。名义。名分(fèn )。名堂。名落孙山。名存实亡。
2.起名字:“秦氏有好女,自名为罗敷”。
3.做某事时用来作依据的称号:这些人以“办学”为名,行骗钱之实。
4.叫出,说出:不可名状。
5.声誉:名誉。名声。名优(a.出名的,优良的;b.名伶)。名噪一时。名过其实。
6.有声誉的,大家都知道的:名人。名士。名师。名将(jiàng )。名医。名著。名流。名言。名胜。名剧。
7.占有:不名一文。
8.量词,用于人:三名工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