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同的法则。
论述典章制度沿革的专著,常以“通典”(好工具hao86.com)为名。如《通典》、《续通典》、《清通典》。
⒈ 共同的法则。
引晋范宁《<春秋穀梁传>序》:“信不易之宏轨,百王之通典也。”
《陈书·高祖纪下》:“罚不及嗣,自古通典。”
《东周列国志》第八一回:“‘立子以长’,古今通典。”
⒉ 论述典章制度沿革的专著,常以“通典”为名。如《通典》、《续通典》、《清通典》。
通行的法典。
1.没有堵塞,可以穿过:管子是~的。山洞快要打~了。这个主意行得~。
2.用工具戳,使不堵塞:用通条~炉子。
3.有路达到:四~八达。火车直~北京。
4.连接;相来往:沟~。串~。私~。~商。互~有无。
5.传达;使知道:~知。~报。~个电话。
6.了解;懂得:~晓。精~业务。粗~文墨。不~人情。他~三国文字。
7.指精通某一方面的人:日本~。万事~。
8.通顺:文章写得不~。
9.普通;一般:~常。~病。~例。~称。
10.姓。
(1)(名)典范性书籍。
(2)(名)标准;法则:~范。
(3)(名)典故:用~。
(4)(名)典礼:盛~。
(5)(动)旧时用土地、房屋或其他东西作抵押向人借钱:~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