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一ˊ ㄉ一ㄥ
结构:遗(半包围结构)丁(独体结构)
⒈ 指因户籍遗漏登记而未曾交赋税、服徭役的壮丁。
引《资治通鉴·后汉隐帝乾祐二年》:“吴越王弘俶募民能垦荒田者,勿收其税,由是境内无弃田。或请纠民遗丁以增赋,仍自掌其事。”胡三省注:“遗丁,谓民年已成丁而户籍遗漏,未尝当赋役者。”
1.遗失。
2.遗失的东西:路不拾~。
3.遗漏:~忘。补~。
4.留下:~迹。~憾。不~余力。
5.专指死人留下的:~容。~嘱。~著。
6.排泄大小便或精液(多指不自主的):~矢。~尿。~精。
1. 天干的第四位,用于作顺序第四的代称:丁是丁,卯是卯。
2. 成年男子。
3. 人口。
4. 从事某种劳动的人:园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