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一ˊ ㄍㄨㄟ
结构:遗(半包围结构)规(左右结构)
⒈ 先前留下来的法度、规则。
引晋张华《答何劭》诗之二:“周任有遗规,其言明且清。”清张五典《示吏》诗:“社仓遗规传紫阳,其人经画行其乡。”刘师培《南北文学不同论》:“温子昇长於碑版,叙事简直,得张蔡之遗规; 卢思道长於歌词,发音刚劲,嗣建安之佚响。”
⒉ 留下的谋划。
引宋岳珂《桯史·吴畏斋谢贽启》:“时北事已章灼,余念数路出师,具有殷鉴,虽上流运奇,先王有遗规,而今未必能。”
1.遗失。
2.遗失的东西:路不拾~。
3.遗漏:~忘。补~。
4.留下:~迹。~憾。不~余力。
5.专指死人留下的:~容。~嘱。~著。
6.排泄大小便或精液(多指不自主的):~矢。~尿。~精。
(1)(名)画圆形的工具:圆~|两脚~。
(2)(名)规则;成例:校~|革除陋~。
(3)(动)劝告:~劝|~勉。
(4)(动)谋划;打主意:~划|~定|欣然~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