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一ˊ ㄆㄟˋ
结构:遗(半包围结构)佩(左右结构)
⒈ 亦作“遗珮”。
⒉ 代指别离;分手。
引语本《楚辞·九歌·湘君》:“捐余玦兮江中,遗余佩兮醴浦。”南朝齐王融《游仙诗》之四:“遗珮出长浦,举袂望增城。”唐李群玉《将之京国赠薛员外》诗:“澧浦一遗佩, 郢南再悲秋。”元丁鹤年《题<风雨归舟图>诗》:“挂席正思遗珮浦,推篷已过濯缨亭。”
⒊ 相传古代郑交甫于汉皋遇二女,与谈,二女解所佩之珠赠之。分手时回望,二女已不见。事见汉刘向《列仙传·江妃二女》。后遂用为典实。见“遗佩”。
引清尤秉元《芙蓉映水曲》:“遗佩飘香散作花,一枝艷质临江映。”
1.遗失。
2.遗失的东西:路不拾~。
3.遗漏:~忘。补~。
4.留下:~迹。~憾。不~余力。
5.专指死人留下的:~容。~嘱。~著。
6.排泄大小便或精液(多指不自主的):~矢。~尿。~精。
(1)(动)佩带:~刀|腰~盒子枪。
(2)(名)古时系在衣带上的装饰品:玉~。
(3)(动)佩服:钦~|这种高度的国际主义精神十分可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