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合乎道义的情分。
引南朝宋袁淑《效子建<白马篇>》:“义分明於霜,信行直如弦。”
五代王定保《唐摭言·怨怒》:“本以义分相许,明非势利相趋,早为相国所知,累迁官守。”
⒉ 泛指一般的情分。
引元范康《竹叶舟》第一折:“小生陈季卿,感蒙惠安长老念同乡的义分,留我在寺中,温习经史。”
情分、亲情。元.无名氏《合同文字.第二折》:「待奉著俺先人的教训,怎敢道别了家尊的义分。」元.无名氏《马陵道.楔子》:「我越送越关亲,好割不断弟兄的义分。」也作「分义」。
1.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:正义。义不容辞。义无反顾。仗义直言。
2.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:义举。义务。义愤。义演。见义勇为。
3. 情谊:义气。恩义。义重如山。
4. 意思,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:意义。含义。释义。微言大义。
5. 指认为亲属的:义父。
6. 人工制造的(人体的部分):义齿。义肢。
7. 姓。
1. 区划开:分开。划分。分野(划分的范围)。分界。分明。条分缕析。分解。
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分发。分忧。分心劳神。
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分会。分行(háng )。
4. 散,离:分裂。分离。分别。分崩离析。分门别类。
5. 辨别:区分。分析。
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分之一。
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分。春分。秋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