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大义的垂训。
引晋杜预《<春秋经传集解>序》:“曲从义训,以示大顺。”
⒉ 泛指教诲。
引宋曾巩《代皇太子免延安郡王第一表》:“而况皇帝陛下处父子之间,常先义训,君臣之际,每狥公言。”
元郝经《浑元刘先生哀辞》序:“格言义训,虽屡得闻,而顽钝椎鲁之资,桿棘而不入。”
⒊ 对字义、词义的解释。别于“音训”、“形训”而言。
引《新唐书·儒学传上·孔颖达》:“颖达与颜师古、司马才章、王恭、王琰受詔撰《五经义训》,凡百餘篇。”
清龚自珍《古史钩沉论三》:“将欲更汉氏也,羣师互有短长,非深於义训,勇於割闻者,不能也。”
以字义为主的训解方式,即用当代通行的语词解释古语词或方言词的意义。有别于音训及形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