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非本生之母而拜认为母者。
引宋孙光宪《北梦琐言》卷五:“李昌符之败,因令求访周氏。既至,以义母事之。”
⒉ 深明大义之母。相入言于王。王美其义,皆赦不杀,而尊其母号曰“义母”。事见汉刘向《列女传·齐义继母》。
引战国齐宣王时有人争斗而死,有异母兄弟二人被讯问。兄弟二人争相承认。王使相问其母。母曰:“杀其少者。”
相问其故。母曰:“少者,妾之子也。长者,前妻之子也。”
称谓。称经由拜认而非亲生的母亲。
1.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:正义。义不容辞。义无反顾。仗义直言。
2.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:义举。义务。义愤。义演。见义勇为。
3. 情谊:义气。恩义。义重如山。
4. 意思,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:意义。含义。释义。微言大义。
5. 指认为亲属的:义父。
6. 人工制造的(人体的部分):义齿。义肢。
7. 姓。
(1)(名)母亲:~女|老~。
(2)(名)家族或亲戚中的长辈女子:祖~|伯~|姑~|姨~。
(3)(形)(禽兽)雌性的(跟“公”相对的):~鸡|~牛。
(4)(形)(~儿)指一凸一凹配套的两件东西里的凹的一件。
(5)(名)有产生出其他事物的能力或作用的:工作~机|失败乃成功之~。
(6)(Mǔ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