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设置上士、中士、下士之官。
引《礼记·王制》:“是故公家不畜刑人,大夫弗养士。”
⒉ 培养人才。
引《汉书·贾山传》:“地之美者善养禾,君之美者善养士。”
唐陆贽《冬至大礼大赦制》:“将务选士之道,必精养士之方。”
明王琼《双溪杂记》:“洪武初,天下学校养士,岁贡一人。”
⒊ 谓收罗、供养贤才。
引汉赵晔《吴越春秋·勾践阴谋外传》:“幸蒙诸大夫之策,得返国修政,富民养士。”
五代刘洞《石城怀古》诗:“千里长江皆渡马,十年养士得何人。”
清吴伟业《汴梁》诗:“此地信陵曾养士,只今谁解救王孙。”
郭沫若《中国史稿》第三编第一章第二节:“孟尝君就是靠养士出名的。”
(1)(动)供给生活资料或生活费用:扶~|赡~|~活。
(2)(动)饲养或培植(动物、花草):~猪。
(3)(动)生育:~了一个儿子。
(4)(动)抚养的(非亲生的):~父|~子。
(5)(动)培养:~成习惯。
(6)(动)使身心得到滋补或休息;以增进精力或恢复健康:~病|保~|休~|疗~|营~|~精蓄锐。
(7)(动)养护:~路。
(8)(动)(毛发)留长;蓄起不剪。
(9)(动)扶植;扶助:以工~农。
(1)(名)古代指未婚的男子。
(2)(名)古代介于大夫和庶民之间的阶层。
(3)(名)士人:~农工商。
(4)(名)军人:~气。
(5)(名)军人的一级;在尉以下:上~|中~|下~。
(6)(名)指某些种技术人员:护~|医~。
(7)(名)对人的美称:女~|烈~。
(8)(名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