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社会地位低微的人,平庸的人。要,通“幺”。
引《商君书·夜战》:“是故豪杰皆可变业,务学《诗》《书》,随从外权,上可以得显,下可以求官爵;要靡事商贾,为技艺,皆以避农战。”
高亨注:“或説:‘要靡当读为么么。 《鶡冠子·道端篇》云:无道之君任用么么,动即烦浊;有道之君在用俊雄,动则明白,彼以么么与俊雄讨官,与此以豪杰与要靡对言同义。’ 杨 ( 杨树达 )説:‘要靡谓细僾之人也。要假为幺。 《説文》:幺,小也。 《小尔雅·广言》:靡,细也。’”
一说追逐奢侈者。 姚焕《商子解诂》:“要靡,谓趋於奢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