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参见“尸乡”。参见“尸乡”。
引汉刘向《列仙传·祝鸡翁》:“祝鸡翁者, 洛人也,居尸乡北山下。养鸡百餘年,鸡有千餘头,皆立名字。暮栖树上,昼放散之……后升吴山,白鹤孔雀数百,常止其傍云。”
后以“养鸡乡”比喻隐居或修炼之地。 明唐顺之《罢病归访王山人含真》诗:“还因解龟后,重问养鸡乡。”
(1)(动)供给生活资料或生活费用:扶~|赡~|~活。
(2)(动)饲养或培植(动物、花草):~猪。
(3)(动)生育:~了一个儿子。
(4)(动)抚养的(非亲生的):~父|~子。
(5)(动)培养:~成习惯。
(6)(动)使身心得到滋补或休息;以增进精力或恢复健康:~病|保~|休~|疗~|营~|~精蓄锐。
(7)(动)养护:~路。
(8)(动)(毛发)留长;蓄起不剪。
(9)(动)扶植;扶助:以工~农。
(名)家禽;品种很多;嘴短;头部有鲜红肉质的冠。翅短;不能高飞:~蛋|~肉|公~|花~。
(1)(名)乡村(跟‘城’相对):~间|下~|城~物资。
(2)(名)家乡:~音|背井离~。
(3)(名)行政区划的基层单位;由县或县以下的区领导:~镇|~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