养女
(1) 被收养而【好工具hao86.com】非亲生的女儿
⒈ 生女。
引《太平御览》卷四八五引《六韬》:“太公曰……养女太多,四盗也。”
唐白居易《晚桃花》诗:“寒地生材遗校易,贫家养女嫁常迟。”
⒉ 收养的非亲生的女儿。
引《宋书·沉怀文传》:“怀远纳东阳公主养女王鸚鵡为妾。”
清徐瑶《太恨生传》:“未几某死,遗一女无依,寄养豪右某家。某家妇悍,名曰养女,实婢蓄之。”
碧野《没有花的春天》第十章:“听东家出来洗菜的养女说,你们的工头嫌这个阿哥米舂得太糙。”
⒊ 为偷情而供养关系不正常的女子。
引《水浒传》第六回:“只被廊下那几个老和尚吃酒撒泼,将钱养女,长老禁约他们不得。”
《醒世姻缘传》第五二回:“一个孩子,任着他养女吊妇的,弄的那鬼,説那踢天弄井待怎么!”
受人收养的女子。
(1)(动)供给生活资料或生活费用:扶~|赡~|~活。
(2)(动)饲养或培植(动物、花草):~猪。
(3)(动)生育:~了一个儿子。
(4)(动)抚养的(非亲生的):~父|~子。
(5)(动)培养:~成习惯。
(6)(动)使身心得到滋补或休息;以增进精力或恢复健康:~病|保~|休~|疗~|营~|~精蓄锐。
(7)(动)养护:~路。
(8)(动)(毛发)留长;蓄起不剪。
(9)(动)扶植;扶助:以工~农。
1. 女性,与“男”相对。古代以未婚的为“女”,已婚的为“妇”。现通称“妇女”:女人。女士。女流(含轻蔑意)。少(shào )女。
2. 以女儿作为人的妻(旧读nǜ)。
3. 星名,二十八宿之一。亦称“婺女”、“须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