野猪
(1) 一种野生的猪(Sus scrofa),是许多家猪的起源,有灰色的粗毛,两颌有很长的獠牙或犬齿
⒈ 见“野猪”。亦作“野猪”。哺乳动物,家猪的祖先。全身长黑褐色粗毛,犬齿极发达,耳和尾短小。性凶暴。昼伏夜出,吃蔬菜、甘薯和蚯蚓、蛇、甲虫等,是农业害兽。
引明李时珍《本草纲目·兽二·野猪》:“野猪处处深山中有之,惟关西者时或有黄。其形似猪而大,牙出口外,如象牙。其肉有至二三百斤者。能与虎鬭……最害田稼,亦啖蛇虺。”
清冯勗《十二辰诗赠昆山支逸人》:“蝇营狗苟一笑中,廿年稳卧野猪峰。”
陈毅《赣南游击词》之七:“夏吃杨梅冬剥笋,猎取野猪遍山忙。”
动物名。脊椎动物偶蹄目野猪科。形状像猪,身体呈圆桶状,皮黑而厚,覆满粗毛,生气时毛发倒竖。鼻长而硬,犬齿锋利,露于口外,与鼻配合,适于挖地觅食。栖息于山林野地,为杂食性动物,菌姑、竹笋、虫、鱼、鼠类皆可为食,是家猪的原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