旋律
(1) 单个音符或乐音的节奏上的编排和有含义的连续,彼此间有明确的关系并形成美学上的整体
⒈ 指经过艺术构思而形成的若干乐音的有组织、有节奏的和谐运动。它是音乐的基本要素,乐曲的思想、感情与风格都通过它来表现。
引碧野《大巴山人》:“笛声带着一种欢畅的旋律,好像在迎接远方来的客人。”
韩北屏《非洲夜会·金字塔的启示》:“王后唱起哀歌、丧曲的颤抖的旋律在夜风中飘散。”
若干长短、强弱不同的乐音依节奏上的一定组织关系连续奏出,称为「旋律」。旋律是音乐的基本要素,可以表现出音乐的内容、风格、体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