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丧服名,五服[hao86.com好工具]之第四等。其服以熟麻布制成,视大功为细,较缌麻为粗。服期五月。凡本宗为曾祖父母、伯叔祖父母、堂伯叔祖父母,未嫁祖姑、堂姑,已嫁堂姊妹,兄弟之妻,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姊妹;外亲为外祖父母、母舅、母姨等,均服之。
小功绩。
⒈ 旧时丧服名,五服之第四等。其服以熟麻布制成,视大功为细,较缌麻为粗。服期五月。凡本宗为曾祖父母、伯叔祖父母、堂伯叔祖父母,未嫁祖姑、堂姑,已嫁堂姊妹,兄弟之妻,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姊妹;外亲为外祖父母、母舅、母姨等,均服之。参见“细红”、“小红”、“五服”。
引《仪礼·丧服》:“小功者,兄弟之服也。”
《仪礼·丧服》:“小功布衰裳,澡麻带絰,五月者。”
贾公彦疏:“但言小功者,对大功是用功粗大,则小功是用功细小精密者也。”
《唐律疏议·名例》:“小功之亲有三:祖之兄弟、父之从父兄弟、身之再从兄弟是也。此数之外,据《礼》,内外诸亲,有服同者,并準此。”
《清会典·礼部》:“小功五月。”
⒉ 小功绩。
引《战国策·魏策一》:“説文王之义以示天下,岂小功也哉!”
宋蔡襄《原赏》:“临兵戎者,前死有荣,退生有辱,虽小功必赏,以其履死地也。”
用熟布做成的丧服。为服曾祖父母、伯叔祖父母、兄弟之妻等丧时所穿,时间为五个月。
如:「他此次表现不错,记乙次小功!」
(1)(形)在体积、面积、数量、力量、强度等方面不及一般的或不及比较的对象:~河|地方~|~路。
(2)(副)短时间地:~住|~坐。
(3)(副)稍微:~有才华|牛刀~试。
(4)(形)略微少于;将近:干了~半辈子。
(5)(形)排行最末的:~儿子。
(6)(名)年纪小的人:一家大~|上有老;下有~。
(7)(名)指妾:讨~。
(8)(代)谦辞;称自己或与自己有关的人或事物:~女|~店。
(1)(名)功劳(跟‘过’相对):二等~|立~|记一大~。
(2)(名)成效和表现成效的事情(多指较大的):教育之~|~亏一篑|大~告成|好大喜~。
(3)(名)(~儿)技术和技术修养:唱~|~架|基本~。
(4)(名)一个力使物体沿力的方向通过一段距离;这个力就对物体做了功。功的大小等于作用力的大小和在力的方向上物体通过的距离的乘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