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新立的科条。
引《三国志·魏志·何夔传》:“所下新科,皆以明罚敕法,齐一大化也。”
宋苏轼《次韵子由送陈侗知陕州》:“知君不久留,治行中新科。”
⒉ 新设的科目。
引《宋史·选举志一》:“又立新科明法,试律令、《刑统》大义、断桉,所以待诸科之不能业进士者。”
⒊ 谓本年科举中式。
引明沉德符《野获编·科场二·进士给假》:“近来新科进士选期未及者,多以给假省亲省墓为辞,得暂归里。”
新制定的科律。
1.刚有的,刚经验到的;初始的,没有用过的,与“旧”、“老”相对:新生。新鲜。新奇。新贵。新绿。新星。新秀。新闻。新陈代谢。
2.性质改变得更好,与“旧”相对:改过自新。推陈出新。
3.不久以前,刚才:新近。
4.表示一种有异于旧质的状态和性质:斧斤。
5.称结婚时的人或物:新娘。新郎。新房。
6.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简称。
7.姓。
(1)(名)学术或业务的类别:~目|文~|理~|牙~|眼~。
(2)(名)行政机关或某些机构的行政部门按工作性质分设的单位:秘书~|财务~。
(3)(名)生物学上指同一目的生物按照彼此相似的特征再分为若干群;每一群叫一科。如松柏目有松科、杉科、柏科等。
(4)(动)〈书〉判定(刑罚):~以罚金。
(5)(名)古装戏曲剧本中;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;如笑科、饮酒科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