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ㄒ一ㄥˊ ㄑ一 ㄨˊ ㄒ一ㄥˊ
⒈ 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,从而达到不用刑的目的。
引语本《书·大禹谟》:“刑期于无刑。”
《宋史·刑法志二》:“刑故而得宽,则死者滋众,非‘刑期无刑’之道。”
清谭瑄《续刑法叙略》:“刑期无刑,用主不用。”
孙中山《大总统令内务司法两部通饬所属禁止刑讯文》:“刑期无刑,古有明训。”
语本《书经.大禹谟》:「汝作士,明于五刑,以刑五教,期于予治。刑期于无刑,民协于中时,乃功懋哉。」指刑罚的目的,在于教育人遵守法律,从而达到不用刑的境地。
1. 对犯罪的处罚:刑罚。刑法。刑律。刑事。执刑。服刑。
2.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:刑讯。受刑。刑具。
1. 规定的时间,或一段时间:定期。限期。期限。学期。
2. 量词,用于刊物或其他分期的事物:第五期。
3. 盼望,希望:期望。期冀。期盼。期待。
4. 限度:“征敛无期求索无度”。
5. 必,决定:“期死,非勇也”。
6. 〔期颐〕指人活到一百岁。
7. 地质学上指在一个国境内或一个大区域内,小于“世”的地质年代单位。
1. 一周年,一整月:期年。期月。期服(古代丧服名,要穿一年)。
1.没有,与“有”相对;不:无辜。无偿。无从(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)。无度。无端(无缘无故)。无方(不得法,与“有方”相对)。无非(只,不过)。无动于衷。无所适从。
南无,也作“南谟”。佛教用语,常用于佛、菩萨名或经书题名之前,表示对佛和佛法的尊敬,含“归敬”、“敬礼”的意思。如:南无阿弥陀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