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采取措施加强文治,主要指修治典章制度,提倡礼乐教化等。参见“修文偃武”。
引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有不享则修文。”
韦昭注:“文,典法也。”
唐杜甫《客堂》诗:“修文庙算正,献可天衢直。”
明尹耕《秋兴》诗:“不应干羽修文日,岁岁三关有战场。”
⒉ 旧以“修文郎”称阴曹掌著作之官,故以“修文”指文人之死。参见“修文郎”。
引唐杜甫《哭李常侍峄》诗之一:“一代风流尽,修文地下深。”
明陶宗仪《辍耕录·挽文教授诗》:“闽人翁某一联云:‘地下修文同父子,人间读史各君臣。’独为絶唱。”
清陈珮《哭程夫人》诗:“修文应是才人尽,徵到姮娥旧侍书。”
修明文教。
1. 装饰,使完美:修饰。修辞。装修。
2. 整治,恢复完美:修复。修治。修缮(修理)。修浚(修理疏通)。修好。修明(古代指政治清明)。
3. 剪或削:修剪。
4. 兴建,建造:修建。修筑。
5. 编纂,撰写:修书。修史。修纂。
6. (学问,品行方面)钻研、学习、锻炼:修学。修业。修养。
7. 长(
),高:修长。8. 信奉宗教的人虔诚地学习教义,并付诸行动:修行。修女。
9. 姓。
(1)(名)文字;记录语言的符号:中~。
(2)(名)文章;作品:美~。
(3)(名)文言:半~半白。
(4)(名)指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表现出来的状态:~化|~明|~物。
(5)(名)旧时指礼节仪式:虚~|繁~缛节。
(6)(名)非军事的(跟‘武’相对):~职|~武双全。
(7)(名)古时称在身上、脸上刺画花纹或字:~身|~了双颊。
(8)(旧读wèn)掩饰:~过饰非。
(9)(名)关于读书人的:~人。
(10)(名)姓。
(11)(量)一文不值。
(12)(形)柔和;不猛烈:~雅|~火。
(13)(形)自然界的某些现象:天~|水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