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ㄓˋ ㄌ一ˋ
结构:治(左右结构)历(半包围结构)
⒈ 见“治历”。亦作“治歷”。制定历法;研究历法。
引《易·革》:“君子以治歷明时。”《汉书·律历志上》:“姓等奏不能为算,愿募治历者,更造密度,各自增减,以造汉《太初历》。”《新唐书·豆卢瑑传》:“初, 咸通中,有治歷者工言祸福。”
(1)(动)治理
(2)(形)指安定或太平:~世。
(3)(名)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:~所|府~。
(4)(动)医治:~病。
(5)(动)消灭(害虫):~虫|~蝗。
(6)(动)惩办:~罪。
(7)(动)研究:~学。
(8)姓。
(1)(名)经历;经过:来~|~时半年。
(2)(形)统指过去的各个或各次:~年|~代|~次|~届。
(3)(量)遍;一个一个地:~访各校。
(4)推算年月日和节气的方法;历法:阳~|阴~。
(5)记录年月日节气的书表等:日~|天文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