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所
(1) 居住的hAo86.com处所
⒈ 居住的地方。
引《魏书·袁翻传》:“那瓌住所,非所经见,其中事势,不敢輒陈。”
宋苏舜钦《奉酬公素学士见招之作》诗:“念君住所近不远,江山蟠闢气象豪。”
孙犁《澹定集·<幸存的信件>序》:“他们走后,家里人又自抄一次,这样文字就真正在我的住所绝迹了。”
居住的处所。
(1)(动)停留;停住;歇下:(动)停留;停住;歇下
(2)(动)居住;住宿:~处|~房|~户|~家|~所|~校|~院|~宅。
(3)(助)做动词的补语。
ɑ)表示牢固或稳当:拿~|把~|捉~。
b)表示停顿或静止:把他问~了。
c)跟“得”(或“不”)连用;表示力量够得上(或够不上);胜任:拿~|把~|捉~。
1. 处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场所。处所。
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
3. 量词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
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所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所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所有。各尽所能。所向无敌。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
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所敬。
6.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