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ㄓㄨㄣˇ ㄈㄚˇ
结构:准(左右结构)法(左右结构)
⒈ 供人遵循的法度、仿效的模式。
引《书·太甲中》“欲败度” 唐孔颖达疏:“準法谓之度。”方东树《<切问斋文钞>书后》:“窃见诸贤之作,其陈义经物,论议可取者固多矣;而浅俗之词,谬惑之见亦不少。杂然登之,漫无别白,非所以示学者之準法也。”
⒉ 以“准”调和乐律的方法。参见“準”。
引《后汉书·律历志上》:“官无晓六十律以準调音者,故待詔严崇,具以準法教子男宣。”
(1)(动)准许:批~|不~。
(2)(名)标准
(3)(动)依据;依照:~前例处理。
(4)(动)准确:~时|瞄~|钟~|投得~。
(5)(副)一定:~去|~能完成。
(6)(形)程度上虽不完全够;但可以作为某类事物看待的:~尉|~平原。
(1)(名)由国家制定或认可;并强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:宪~。
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写~。
(3)(名)标准样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
(4)(名)佛教的教义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术。
(5)姓。
(6)(动)效法:~后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