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ㄓㄨㄣˇ ㄘˇ
结构:准(左右结构)此(左右结构)
⒈ 犹言按照这样(办理)。旧时常用于对下级和平级的公文。 明代亦用于诰命。
引唐玄宗《加号先圣文宣王诏》:“自今以后,两京国子监夫子南面而坐,十哲等东西列侍,天下诸州,亦宜准此。”宋《浑王庙牒》载中书札子:“应有合行事件,令太常礼院检会施行札付丹州,准此。”清俞樾《茶香室丛钞·钦此钦遵》:“今公牘中有‘准此’二字,惟上司行属员用之。 《诚意伯集》所载《御史中丞誥》、《宏文馆学士誥》、《诚意伯誥》,末皆云‘宜令刘基准此’,则此二字明代用之誥命。”
用于公文引叙平行机关来文之后。
(1)(动)准许:批~|不~。
(2)(名)标准
(3)(动)依据;依照:~前例处理。
(4)(动)准确:~时|瞄~|钟~|投得~。
(5)(副)一定:~去|~能完成。
(6)(形)程度上虽不完全够;但可以作为某类事物看待的:~尉|~平原。
(1)(代)这、这个:~人。
(2)(代)这儿;这里:就~结束。
(3)(代)这样:如~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