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(好工具hao86.com)待所
(1) 单位招待宾客住宿的地方
⒈ 机关、团体所设置的,接待宾客或所属单位来往的人住宿的处所。
引郭沫若《洪波曲》第十二章二:“他顺便要去通知招待所里的人,帮忙打听我们另一部车子的下落。”
赵树理《张来兴》:“招待所长廊式的餐厅上,餐桌排成了一个单行。”
机关团体设置用来接待宾客的地方。
(1)(动)打手势叫人来。
(2)(动)广告或通知的方式使人来。
(3)(动)引来(不好的事物):~苍蝇|~灾。
(4)(动)惹;招惹:这孩子爱哭;别 ~他。
(5)(动)惹:这孩子真~人喜欢。
(6)(Zhāo)姓。
(7)(动)承认罪行:~供。
(8)同“着”(zhāo)。
1. 等,等候:待到。待旦。拭目以待。
2. 以某种态度或行为加之于人或事物:对待。招待。待遇。待人接物。
3. 将,要(古典戏曲小说和现代某些方言的用法):正待出门,有人来了。
1. 处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场所。处所。
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
3. 量词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
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所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所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所有。各尽所能。所向无敌。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
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所敬。
6.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