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ㄓㄣ ㄐ一ㄤˇ
结构:甄(左右结构)奬(上下结构)
⒈ 嘉奖。
引唐白居易《除卢仕玫刘从周等官制》:“;﹝卢仕玫、刘从周等﹞时所称论,并宜甄奬。”《旧唐书·宪宗纪下》:“詔毁家徇国故徐州刺史李洧等十一家子孙,并宜甄奬。”《宋史·河渠志一》:“并许诣闕上书,附驛条奏,朕当亲览,用其所长,勉副询求,当示甄奬。”
⒉ 赏识称扬。
引明李东阳《<桃溪杂稿>序》:“所作《京都十景》律诗,精刻有法,为呆斋刘公、竹嵒柯公所甄奬。”
(1)(动)审查:~录|~别。
(2)(名)姓。
见“奖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