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用
(1) 国家为某种目的征集使用
⒈ 征召任用。 《史记·儒林传序》:“孝惠、吕后时,公卿皆武力有功之臣。参见“徵庸”。
引孝文时颇徵用,然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。”
张守节正义:“言孝文稍用文学之士居位。”
《三国志·魏志·华歆传》:“若有秀异,可特徵用。”
宋叶适《<归愚翁文集>序》:“﹝郑伯英﹞既任秀州判官,遂以亲辞,终其身二十餘年不復仕,朝庭亦卒不徵用。”
⒉ 引用。
引唐李匡乂《资暇集》卷上:“徵舅氏事,必用渭阳,前辈名公,往往亦然。兹失於识,岂可轻相承耶?审诗文当悟,皆不可徵用也。”
⒊ 国家依法将个人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收归公用。
例如:市政府决定,今后征用农田建房要严格控制。
征召任用。
如:「市政府征用这层楼做为展览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