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安抚。
引《左传·昭公十五年》:“诸侯之封也,皆受明器以镇抚其社稷。”
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:“因请立张耳为赵王,以镇抚其国, 汉王许之。”
北齐颜之推《颜氏家训·慕贤》:“张延雋之为晋州行臺左丞,匡维主将,镇抚疆埸,储积器用,爱活黎民,隐若敌国矣。”
宋吴曾《能改斋漫录·事始》:“薛铁山死,州民无主,虑不逞者为变。故罕之(李罕之 )专命镇抚,取王裁旨。”
沈从文《从文自传·我所生长的地方》:“只由于两百年前满人治理中国土地时,为镇抚与虐杀苗族,派遣了一队戍卒屯丁驻扎,方有了城堡与居民。”
⒉ 偏指安抚。
引《左传·襄公十年》:“向戌辞曰:‘君若犹辱镇抚宋国,而以偪阳光啟寡君,羣臣安矣,其何貺如之?’”
《汉书·高帝纪上》:“汉王如陕,镇抚关外父老。”
颜师古注:“镇,安也;抚,慰也。”
⒊ 南宋初在金 、伪齐接壤的淮南、京东西、湖南北诸路分置的特别行政区。其长官为镇抚使,其官署称镇抚使司。参阅《宋史·职官志七》。
引宋叶适《上殿札子》:“夫徒鉴五代之致乱而不思靖康之得祸,故李纲请裂河南为藩镇, 范宗尹尝割边面为镇抚,皆随以废格。”
⒋ 元万户府及都威卫使司所属掌理军匠的镇抚司(所)之长官。
引《元史·百官志五》:“﹝左都威卫使司﹞镇抚所,镇抚二员,都目一员……﹝右都威卫使司﹞镇抚司,镇抚二员,都目一员。”
《元史·百官志七》:“﹝万户府﹞镇抚司,镇抚二员, 蒙古、汉人参用。”
使安定并抚恤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