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因争论而诉讼。
引《韩非子·用人》:“争讼止,技长立,则彊弱不觳力,冰炭不合形,天下莫得相伤,治之至也。”
晋干宝《搜神记》卷六:“宣帝之世, 燕岱之间,有三男共取一妇,生四子,及至将分妻子而不可均,乃致争讼。”
宋苏辙《陈述古舍人谢两府启》:“秋夏丰登,人怀富足之乐;风俗淳厚,庭无争讼之諠。”
凌力《星星草》第十六章:“向来地方官偏袒汉民,凡争讼斗殴,无论曲直,皆压回民。”
因争执而相互控告。《汉书.卷二四.食货志上》:「衣食足而知荣辱,廉让生而争讼息。」《初刻拍案惊奇.卷二》:「小人争讼,只要争小人的妻,不曾要别人的妻。」也作「诤讼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