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ㄩˋ ㄕˋ
结构:御(左右结构)事(独体结构)
⒈ 治事者;亦指治事。
引《书·顾命》:“乃同召太保奭、芮伯、彤伯、毕公、卫侯、毛公 、师氏、虎臣、百尹、御事。”孔传:“诸御治事者。”孙星衍疏:“主事者。”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百官御事,各即其斋三日。”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:“肆予告我诸侯王公列侯卿大夫元士御事。”郭沫若《中国古代社会研究》第三篇第一章第二节:“一般的庶邦君和庶士御事者都反对,说很困难,民还不安定。”
(1)(动)驾御车马;赶车。
(2)(动)封建社会指上级对下级的管理或支配。
(3)(名)封建社会指与皇帝有关的:赐~|~前。
(4)(动)抵挡:防~|~寒|~敌。
1.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事情。事件。事业。
2. 变故:事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事端。
3. 职业:谋事(指找职业)。
4. 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事了。
5. 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事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
6. 做,治:不事生产。无所事事。
7. 服侍:事父母。